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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产品进口至美国须知
A. 进口关税(Import
Duties):
进口关税之税率与原产地及产品之种类等因素有关,可分成下列三种:
1.价格税率:为最常用的税率,乃设定进口货物价值之某一百分比为其关税。
例:5%价格税率;
2.特殊税率:此种关税乃按照进口货物之单位数量或重量打税,例:每打(货
品)$1.58特殊税率;
3.混合税率:此种关税乃价格税率及特殊税率之混合物。例:每磅$0.58+8%混合税率
参考:美国海关之计算机网址为http://www.customs.ustreas.gov,如果想查某一产品之进口税率,可直接键入下列:
http://www.customs.ustreas.gov/imp-exp/rulings/harmonize/index.html
B.
保金(Bond):
在货物进关时,海关会要求进口商预付保金,以确保进口商能负责货物进关后所可能产生的纠纷或赔偿等问题。有经验的进口商通常会要求报关行代付此项保金以简化手续。虽然进口商能够亲自办理清关的手续,雇用报关行可使货物清关过程平顺之外,亦可节省进口商的时间及人力。
C.
进口退税(Drawback of Duties):
美国企业如果进口原料或零件至美国加工后再输出,则其所付进口关税之99%均可申请退回,剩余之1%关税则用于支付海关之一般行政开销费用。
D.
货品处理费(Merchandise
Processing Fees)
货品处理费乃根据进口货物之价值而定,如下所示:
1.
正式进口(Formal Entry):如果进口货物之总价为美金$1,250或更高,则进口商必须检具文件正式申报进口之手续。此种情形下,货品处理费为进口货物总金额之0.19%,通常为美金$21~$400。
2.
非正式进口(Informal Entry):如果进口货物之总价在美金$1,250之下,货品可以「非正式进口」之方式(例如:邮寄包裹)进入美国。非正式进口之货品处理费通常不超过美金$10,但须注意某些产品(如纺织类及衣服)不得以「非正式进口」之方式进入美国;某些特定产品之「非正式进口」之标准远低于美金$1,250。
3.
「非正式进口」之金额标准(美金$1,250)为海关所设定。1994年1月1日生效之「海关现代化法案」已将此金额提高至美金$2,500。将来海关之执行单位可能也会采用此「非正式进口」之新的金额标准(美金$2,500)。
E.
配额(Quota):
进口配额是指在一定时间内,控制某种货品的进口数量而言。配额乃由法律所制定,海关负责执行配额之有关规定,但无权改变配额之设定。配额可分为两种:
1.
海关配额──也称为「税率配额」。在此种配额下,一定数量的某种产品可以在一定的期限内,以较低的税率进入美国。超过此一数量的货品则须付较高的关税。共产国家的货物通常无法以海关配额的方式进口美国。
2.
绝对配额──也称为「定量配额」。在配额有效期间,一定数量的货品可以「定量配额」方式进入美国。超过此一数量的货品则必须销毁,或储存于保税区内,或出口至美国境外等待下一轮的配额有效期间才可再进口至美国。
F.
品管标准 (Mandatory
Technical Standards):
许多产品在生产时,必需达到美国政府所规定的品管及安全标准才会被获许进入美国。进口商在进口此类产品之前,需先取得文件证明产品符合美国标准,并在货品进关时呈缴有关文件。进口商并需缴付保金保证产品完全符合文件上所注明之规格。此类产品包括汽车、电子、机电产品及灯具等。
G.
短期进口证 (ATA Carnets):
ATA是法文(Admission
Temporaire)与英文(Temporary
Admission)的混合物,意思是临时许可。短期进口证(ATA
Carnets)的有效期间为一年。如果货品进入美国的目的是参加展览而非销售,进口商必需事先申请短期进口证以免缴交进口关税。使用短期进口证进入美国的货品,在美国境内如果被销售或未在规定期限内运出美国,则申请短期进口证时所付之押金(Deposit)即会被用作支付所欠进口关税之用。
申请短期进口证所需之费用包括:
1.根据进口货品之总金额,缴交手续费美金$120至$250不等。此手续费日后亦不退还。
2.以现金支票或保金(Bond)之方式支付押金,押金之金额通常为进口货品总金额之40%。此押金在货品运出美国后可退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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